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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实行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“三管”制度

    信息发布者:cxsijie
    2016-11-07 10:11:17   转载
     2016年09月05日发布  来源: 中共岑溪市委组织部 作者: 孔垂灿            


    为充分发挥首批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作用,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,岑溪市委组织部联同市人社局和各镇党委,共同制定了《岑溪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办法》,实行组织部全程管、驻社区镇日常管、人社局跟踪管的“三管”制度。明确身份职责,党建工作组织员为非公务员身份,原则上在社区工作,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社区党建工作、驻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、社区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工作等。落实待遇保障,党建工作组织员工资待遇与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一致,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,服务满2年可按照基层“三类人员”报考公务员、事业编制人员等职位。实行合同制选聘,聘用期为三年,由市人社局与其签订《聘用合同书》,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、指导教育、考核考评等管理,驻社区镇负责掌握其驻社区出勤、工作履职等日常情况,并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重要依据。目前,岑溪市首批选聘的11名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,已于8月4日集中到该市的11个社区分别报到并开展日常工作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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