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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西:两只鸡被城管扣押后死了 当事人:活要见鸡,死要见尸

    信息发布者:cxsijie
    2017-07-16 11:39:17   转载

    7月11日,广西东兴市李先生的老婆去市场卖鸡时,遇城管执法,被罚款200元。当时他老婆没有交钱,城管便抓了两只大阉鸡离开,还开了一张扣押单。7月13日,李先生去找城管时,被告知鸡已经死了。但李先生怀疑是被城管吃了,表示“活要见鸡,死要见尸”。那么,鸡到底是死了,还是被吃了?

    城管扣押的两只鸡死亡

    当事人怀疑被吃了

    李先生介绍,他们夫妻在东兴国贸市场附近卖鸡已经多年。11日,他的老婆挑了两笼鸡在市场附近的金冠西路摆卖,没想到遇到城管现场执法,李先生老婆见状,挑起鸡笼就跑,但还是被城管追上来抢下一只鸡笼。

    当时,由于占道摆卖,李先生老婆被城管罚款200元,但她没有给。城管便将她的一笼两只阉鸡带走,并给了一张物品扣押单,限3日之内到城管部门办理手续,否则作没收处理。

    城管给李先生老婆的物品扣押单

    (题外话,早报君看到这张物品扣押单的时候,虎躯一震,被“卖鸡婆”这3个字亮瞎了眼! 让人真不敢相信这是城管部门开出的正规物品扣押单)

    李先生说,这两只阉鸡养了1年多,各约3.5公斤重,平时卖30元每公斤,两只鸡加起来已经不止200元。12日他没有空过去处理,13日早上9时许,他才到东兴城管部门办理手续,欲要回鸡时,城管却说他的鸡已经死了,被拿去处理了。

    李先生说,在限定时间内,他不明白鸡为何就这么死了,他们应该有责任在这期间保管好;同时,他也没有见到处理的情况,鸡的尸体也不见。他怀疑是被城管人员拿去杀掉吃了。

    城管称鸡死后怕有疫情

    已丢到垃圾中转站处理

    14日下午,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,7月11日,城管执法人员对国贸市场巡查时,发现有两个卖鸡的女子在路上占道摆买,执法人员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,其中一个交了罚款并写了保证书,另一个拒不接受处罚,执法人员依规将她的鸡暂扣。

    13日8时许,工作人员上班时发现鸡己死亡,由于担心有疫情,所以将鸡丢到了垃圾中转站处理,整个过程都拍照为证。

    城管方称,两只鸡被扔到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。城管方供图

    该负责人表示,这两名女子已经在国贸市场附近摆卖多年,多次教育仍不愿整改,由于摆卖的人较多,道路两边的居民多年来苦不堪言。

    该负责人还说,执法人员扣押的一般物品,由于够不着罚款的数额,不少摊贩限时也不愿过来处理;此外,扣押的还有鸡鸭等活禽,由于城管部门没有保存的机构和设备,又担心发生疫情,所以会及时对死禽进行处理。

    “如果当事人觉得处理方式有异议,可到城管部门申请赔偿;但对于其违法行为,城管部门也要进行处罚。”

    当事人可向城管索赔

    但违法行为仍应被处罚

   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凤宇认为,首先李先生老婆占道经营是属于违法行为。城管部门执法期间对其进行处罚时,当事人不接受,那么执法人员有权对其物品进行扣押,且出具了物品扣押单。在这阶段,城管部门的执法程序是没有问题的。

    扣押物品回去之后,在限定的时间内,城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将扣押的物品管理好,不同的物品应该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,确保物品的无损。在这限定的时间内,李先生的鸡却出现死亡,城管部门在这期间是有一定过失的,当事人有权利向城管部门索赔。

    与此同时,李先生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处罚,不能因为城管没保管好鸡,就可以免除或减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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